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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集运出售码头资产更多源于连云港诉求

    中海集运日前对外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海码头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公司(下称“新东方码头公司”)55%股权。新东方码头公司旗下主要资产是预期投资规模超过30亿的连云港庙岭三期突堤工程,是连云港亿吨大港建设的关键工程之一,共有五个深水泊位。中海集运称,挂牌底价将以该部分股权标的评估价值7.56亿元为基础确定,成交价格则待签署协议后补充披露。根据公告,此次交易的目的是提高中海码头公司的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是中海码头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需要。资料显示,新东方码头公司成立于2000427,注册地在连云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方萌。这家公司由中海码头公司和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55%45%。中海码头公司则是由中国海运在20014月成立,是中海码头产业中的核心主体企业,200810月由中海集运整体收购,成为中海集运上市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海集运出售码头资产,有航运业分析人士认为,现在航运业依旧不景气,船公司这两年亏损得很厉害,不排除中海集运在此压力下甩卖旗下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同时,以前连云港集装箱码头基本是由中海一家垄断,最近两三年,连云港明显不满足于由一家控制了。连云港之前就开始跟中远等企业接触,它也是想引进多家船公司,这会让双方原来的合作产生一些隔阂。据了解,在项目开始建设的时候,连云港引进一家船运公司倾力相助,可以将规模迅速做大,但做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往往会形成一个瓶颈。现在别的港口都大跨步发展,连云港码头也有自己的定位,如果码头箱量不支持的话,也会有竞争的压力。中海集运转让码头公司股权,很大程度上是连云港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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