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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振兴规划将继续限制货主进入航运业

    航运市场环境恶化之后,中远集团、中海集团等国内航运业企业,不断给国资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递交报告,反映航运业的困难,希望获得更多优惠政策支持。而这也确实得到了交通运输部的重视。2012年,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司牵头,起草了振兴航运业发展规划。在交通运输部《2013年公路水路重点工作》中有这样的表述,“积极推动海运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推进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转变”,目的之一就是要扶持中国航运业发展。据交通部水运所专家透露,振兴航运业发展规划呼应了航运企业的上述诉求,由于涉及交通运输部、国资委、国家发改委、海关和国税总局等部门,目前这一规划仍处于各个部委会签阶段,然后还需报国务院批准,预计2013年能够出台。值得注意的是,该专家还表示,201110月,交通运输部在《关于进一步规范货主投资国内航运业的公告》中提出,对发展自有船队的货主企业,应引导其以资产为纽带,与大型骨干航运企业合资设立航运企业,也就是大型央企需要与中远集团、中海集团等合资,才能够进入航运业,预计振兴航运业规划会再次强调这一点。不过中国远洋人士认为,交通部2011年公告中的规定,并未得到认真执行。20123月,国资委曾牵头,召集20多家央企与中远、中海等航运央企座谈,希望这些企业能够将更多货物交给航运央企运输,也没起到实质作用。“因为中国的航运业已经市场化了,这些大型央企也要完成业绩指标,他们也愿意采取成本更低、对本企业更有利的方式运输货物。”在我们看来,限制货主进入航运业虽然在短期内利于市场的复苏,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样的行政干预未必妥当。而且从长期来看,限制政策过多,也并不利于航运业的长远发展。更何况,正如中国远洋那位人士所说的那样,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样的限制措施即便出台,也未必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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