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0年我国第一个特殊区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设立后,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种类型特殊区域,在不同的阶段为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我国开放水平、提升区域竞争力、扩大就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扩大进口成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手段之一,关税下调仍有较大空间,享受政策落差的保税区也同样面临转型。在近日举行的“第11届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大会”上,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表示,“中国的有关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正在深入思考和规划特殊监管区未来创新发展的课题。”不过,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也在自由贸易园区大会上指出,尽管发展迅速,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与世界自由贸易园区相比,尚存一定差距。如总体发展不平衡,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等。尤其是近年来因国际市场萎缩而表现得更加突出。另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类型偏多,政策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继续规范监管,还是转型为自由贸易区,保税区站在十字路口。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志龙据此认为,我国正在酝酿保税区的新一轮重大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