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限制货主投资航运业和加强对国内沿海油运市场管控之后,交通运输部日前又开始对长江危险品运输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其在2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长江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显示:一是严格控制增加新的经营主体,推动现有企业兼并重组,实现集约化经营。除企业因兼并重组情况外,继续暂停批准新的长江省际液货危险品运输经营主体。二是严格控制新增运力,扶优扶强。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继续暂停批准新增长江省际液货危险品船运力。三是从企业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对从事长江省际液货危险品运输的现有企业进行整顿。对经营资质不能有效保持、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取消其经营资格。四是加强长江液货危险品船现场监管,结合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加快老旧和单壳液货危险品船退出市场,保障运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