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之下,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改革,亦即增值税扩围改革,向前迈出了一小步。据《经济观察报》援引权威渠道消息称,目前上海与财政部在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问题上达成一致,试点只在交通运输业推行。经测算,上海市对交通运输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后,为此将少收100亿税收,但上海市表示,这将由上海自行承担,不需中央补贴。
而对于为何率先在上海试点,解释是一方面因建国际航运中心要尽快出台针对交通运输业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作为财政特区,上海的国税、地税和财政都是一个机构、一套班子,好协调。事实上,除了北京、上海等几个直辖市,中国的大部分省市财政、国税和地税都属相互独立的机构,在很多省市,地税和国税是两套班子,不同任务。不过有业内人士坦言,虽然上海在交通运输业试点增值税扩围,是增值税改革的一个序幕,但从其模式来看,并没有解决地方和中央在税收分成上的问题,因此能否在其他行业和地区推广,依然存在难点。
在我们看来,尽管存在如此种种问题,但在物流业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几成定局的背景下,上海市的这一改革仍具有相当意义。因为它是观察物流业能否真正得到减税的重要窗口,但结果令人担忧。《经济观察报》的报道称,在交通运输业试点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燃油成本以及维护费都可以作为成本扣除,“仍实行17%的税率,不太可能设置单独税率”。
物流业之所以关注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改革,关键就在于希望这一改革能减轻其税负。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前不久表示,“营业税的负担要高于增值税,因为增值税全国平均的负担是7%,但有固定资产进项扣除,所以实际全国负担水平是3%,但营业税基本税率是5%,再加上购进税,税负就更重。对于一些服务性行业来说,增值税扩围也意味着可以不再重复增税。以物流业为例,一个第三方物流企业A,把相关业务外包给B企业来做,那么A、B两个企业都要征收营业税,而征收增值税则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交通运输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是3%。按照许善达所说的“(增值税)实际全国负担水平是3%”来看,交通运输业改成增值税并不会有税负的减轻。
实际上,交通运输业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应该采用何种税率也早有研究。在一篇《对交通运输业实施增值税的税型税率分析》论文中,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来说,如果将现行的主体税种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单从税负的角度看,都将加大企业的实际税负。从交通运输企业外购货物、劳务和新增固定资产占收入比分析,如果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而且为了保持和工商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链条相连接和吻合,也适用增值税一般税率17%的话,以目前交通运输业的税收承担能力,只能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交通运输业当年增加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从增值税销项中全额抵扣。而且,由于不同交通运输企业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相差较大,相当部分企业即使是17%的消费型增值税也会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
显然,按17%的税率,交通运输企业税负甚至有不降反升的可能。而“上海市对交通运输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后,为此将少收100亿税收”所指也并非是减少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而是指中央多拿了,上海市政府少拿了而已。而这也可能预示着,尽管俗称的“国八条”首先提出的就是“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但在实际的操作当中,这必将是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