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路交通领域发生“7•23”特大交通事故之时,公路方面的安全事故也同样不少。7月以来,江苏、福建、浙江、北京等地接连发生桥梁坍塌、断裂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几起桥梁事故中,多数与严重违法超限超载有关。为此,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24日在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贯彻落实今年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治理超载的力度,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维护公路安全。
新降生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刚刚正式实施,却在实施的当月接二连三地发生因超限超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难免让人唏嘘。交通运输部此际强调加大治理超载力度既在情理之中又是应有之义。同时在我们看来,公路治超不仅在于加大治理力度,更在于杜绝公路“三乱”。
实际上,治超的关键之一无非就是提高违法成本,从而使得货车司机不敢去超限超载。而根据新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一年内超载超限违规超过3次的货车将被吊销营运证,货车司机也将停止营业性运输资格。同时,一年内违法运输车辆总数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公司,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会被吊销道路经营许可证。另外,对于车辆和货柜、货物的总体外廓尺寸,该条例亦有新标准,并给出了相应的严惩措施。此已说明,货车司机的违法成本其实已经很高了。在新规已经实施的背景下,仍接二连三地发生超载导致的安全事故,确实值得深思。
多数时候,一旦因超限超载而导致安全事故,社会和政府都会将板子打在货运司机或物流企业的身上。但其实,货运司机和物流企业又何尝愿意去超载,难道他们不知道超限超载的危害?我们认为,超限超载的根源在于公路“三乱”导致的市场环境的恶劣。原因很简单,因为公路“三乱”,必然会导致以罚代管的长期存在,“罚款-超载-再罚款-再超载”的恶性循环因之形成。与此同时,在长期以罚代管的“鼓励”下,所有的市场主体都必然会积极加入这一循环当中。因为无数的事实已经证明,在如今恶劣的市场环境下,不加入超载的行列就意味着失去了在市场上生存下去的权利。假如市场环境良好,没有公路“三乱”和以罚代管,货车司机和物流企业就有机会通过合法的手段挣钱,这时候谁还愿意去冒着被严重处罚甚至生命的危险去超载?
因而,治超的关键不仅在于加大查处力度,更在于杜绝公路“三乱”以及因此导致的以罚代管,这方是治本之策。交通运输部长期治超的实践其实也已证明,出了事故却只顾将板子打向货车司机或物流企业,或一时严查超限超载是没有多大用处的。
值得一提的是,没有超限超载,国内的物流成本将会进一步增加。目前国内公路运输的费用已远远低于物流业发达的发达国家。以德国为例,在货物重量、运送里程相同的情况下,德国货物托运的标准价格是6.9欧元,我国是15元人民币,德国是我国的4倍多。当然,国内物流成本提升的幅度肯定不会如此恐怖。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宋则在日前发表的一篇关于农产品流通的文章中指出,“实地调查显示,高昂的路桥费、虚假的绿色通道从中盘剥,吞噬了从地头到餐桌的巨额中间费用。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的长期调研,公路乱收费吞噬了70%的好处,罚款-超载-再罚款-再超载的恶性循环也由此而来。”这就意味着即使没有超限超载,但只要解决了公路“三乱”、适当降低过路过桥费,国内物流成本应不会有非常明显的提升。换一种说法就是:货车司机或物流企业冒着种种危险通过超载额外挣取收益的绝大部分实际上是被公路“三乱”所吞噬了,只要这部分收益被吐出来,没有超限超载也不会显著增加国内物流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