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党总支: 2023年,福州港务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职工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质提速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员工积极投身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在企业发展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集团党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福州港务集团先进单位(集体)和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参评对象为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集团三级单位,集团二级单位下属各部室、各班组、各作业区,集团本部各部室。 2.优秀管理者要求在集团系统工作两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目前仍在岗的集团及基层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外派高管及本部中层干部中评选产生。 3.优秀员工要求在集团系统工作两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目前仍在岗的集团员工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集体) 1.政治思想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团结务实,勤政廉政,勇于创新,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绝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拥护和认可。 2.经营业绩突出。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提升新理念、提升创新力、提升竞争力”行动,部署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企业(集体)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在行业综合评比中成绩优异,具有表率作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合理化建议、导师带徒、技术比武、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成绩突出。 3.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严格,注重风险防控。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成效明显。职工队伍团结,企业内部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协调开展。 4.安全态势平稳。严格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伤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未被通报批评。 5.党建工作扎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成员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通报批评。 (二)优秀管理者 1.政治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爱岗敬业,忠诚爱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守职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工作业绩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务技术能力处于领先水平,为企业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有创新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重要成果。在工作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 3.示范作用明显。富于团队精神和主人翁意识,影响和带动周围的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努力奋斗,在集体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4.保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为人正派,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通报批评;坚持原则,不利用职权从事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三)优秀员工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上进,爱岗敬业,对企业忠诚。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技术水平在同岗位(同工种)中处于领先水平。 3.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有创新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重要成果。 4.在工作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 5.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通报批评。 三、推荐名额分配 先进单位(集体)预分配名额14个(无分配名额的单位也可自荐),优秀管理者预分配名额20名(含集团司管干部),优秀员工预分配名额21名。2023年度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办法。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评审,严格把关,注重事迹突出和群众公认,提出本单位推荐名单。推荐名单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推荐名单初评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集团文明办(设在集团党办)。集团文明办结合各单位上报情况,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审核初评,提出建议名单,提交集团党委研究决定。 3.集团将在2024年工作会议上对评选出的先进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按时保质完成评先任务。同时要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2.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必须在近五年内获得本级单位的先进单位(集体)、优秀个人,或具备同级别先进评选条件。推荐的优秀个人要向艰苦岗位、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员工倾斜,一线员工比例不少于50%。 3.各单位应认真填写推荐汇总表及申报表,汇总表“主要事迹”应重点突出工作业绩和贡献。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申报表(附件3-6,纸质一式两份,注明公示情况)、先进个人红底标准照(电子版),于2023年12月22日前上报集团党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9728太阳集团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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